090 执手红尘,岂在朝暮(2/4)
作品:《情好欢不迟》
母亲手里握着一包药,交给姑姑的时候,她说:“你每天给她的饭菜里添加一点,三五年以后,她就会变为一个傻子。我倒要看看,一个傻子如何能在凌氏刮风下雨?哼!践人的女儿,凭什么来占据我家的席位?”
姑姑默声接下母亲手中的药包。
凌琪在姑姑出来之前,匆匆跑回了自己的房间。
身为凌氏的独子,凌琪从小清楚家族所从事的行业是干什么的。熟话说,是药三分毒,是救命的药,也能是害人的毒药。
在自己家里出现能让人变傻的药并不稀奇,但稀奇的是,不过一个六岁的小女孩,母亲为何要下死手?
第二天下学以后,凌琪吩咐司机带他去到西塘别墅。
书韵始终记得,她在西塘别墅内见到的第一人是商怀桓,但她忘了,在商怀桓来到西塘作客以前,凌琪早进来别墅 内,并且跟她打过招呼后去了厨房。
他在厨房里溜达了一圈,跟姑姑招呼了声会留下吃饭后,就回去二楼书房。
对他而言,上学不过是休假,放学回来后的专业知识强化培训才是他的正经职业。
凌琪对书韵的感觉,他至今都连自己也说不清楚。
书韵的身份摆在那里,即便美若天仙,凌琪也不可能对她一见钟情。
况且,书韵的出现对他的家庭造成了不可磨灭的损伤,凌琪其实从一开始是打心底里讨厌这个小女孩的。
但是,听说妈妈要对她下药以后,他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的是,要是事情败露的话,妈妈可能会遭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。
他虽然是男孩子,从小不必姐姐多受妈妈的宠爱,但是,他是个小男子汉,要保护妈妈不受伤害。
爸爸出轨是爸爸的错,不能用爸爸的错来惩罚妈妈。
他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,阻止继续再错下去,保持这个家庭的完整。
那个年纪的小男孩能想到那么遥远的地步,长大后,连凌琪自己都觉得自己当时可能是小老头附身了,才会去管书韵的闲事。
等到了西塘,凌琪跟书韵不过匆匆一瞥,实在谈不上有什么感觉。
那女孩除了眼睛好看一点,人无辜一点,他真看不出还能有什么优点。
晚上用餐的时候,他倒是发现她跟变了个人似的,专注的眼神直直地看向商怀桓,分明是情人间才会有的爱腻。
凌琪当时想,果然是践人的女儿,连坯子都没长成就学会勾搭男人了。
为这样的人背负法律的责任,凌琪觉得母亲实在不值得,于是当晚,就跟姑姑做了个谈判。
他其实什么都没说,只是告诉姑姑,他会天天来西塘吃饭。
第一次用餐,他就盯住了书韵的伙食,凡是她碰过的,他就是抢也要抢上一口,包括她碗里的米饭、杯里的果汁。
他知道,姑姑不会去爸爸或者妈妈面前告他的状的,为人处世,将自己撇在一个局外是凌家人最擅长的。
后来书韵只记得凌琪什么都爱跟她抢,却不知,他这也是保护她的一种。
对这种被误解,凌琪丝毫不放在心上,因为他从来都不是为书韵而来的。
不过领凌琪不解的是,明明不喜欢一个人,为什么看着看着就看顺眼了。
不得不承认,书韵的魅力在于她的寡淡。她看起来对什么事情都无所谓,总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。
从进入西塘以后,就从来不在乎姑姑给她穿什么、吃什么,甚至连父亲安排她上什么学都毫无意见。
姐姐偶尔过来欺负她,她傻呵呵地也以为这是姐姐表达爱的方式。别说到大人跟前去告状了,凌琪经常看到她被欺负后还傻乐地堆着张笑脸,自己跟自己傻笑。
逆来顺受得简直逆天。
如果她不是缺根筋的乐天派,就是一个隐藏极深的腹黑份子。
凌琪当初想,这么一个小女孩,绝对不可能是后一种。
也不知道是出于同情还是怜悯,这个妹妹,他就在日积月累的相处中默认了下来。
真心谈不上有多喜欢,却在上大学离开家时,离开了与她争锋相对的日子,他忽然感觉心上面好像空了一块,少了什么东西似的,左右就是不痛快。
周末回趟家以后就会感觉好一点。
但是,一到周三,那种毛病就又开始复发。
每周都是如此。
二十岁那年,凌琪终于深刻认识到,他中了一种名叫“亲情”的毒。
书韵虽然是他爸爸的私生女,但是私下相处时,却从来不会碍于他是凌氏未来继承人的身份,对他客气分毫。
相反,会因为他突然加入她和商怀桓之间而产生抵触情绪。
小女孩发脾气一向没的好,一怒怒上他老半天,不跟他说话,无理取闹,对他的可以套近乎视而不见,等等。
凌琪也是到了发现自己有问题以后才发现,原来,这样子的磕磕碰碰才叫一家人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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